為了讓他覺得考試是一件快樂又令人期待的事,每次考完試我們會去吃
他愛的Kenny Roger,從他第一個考試開始,就是這樣。
我承認我懶隋,一直不是個喜歡讀書的學生,覺得學校的教科書悶透,我現在全都忘光了。
阿擇上小學後,我很少親自教他讀書,主要就是因為我不喜歡,也覺得考試成績不重要。反正當年我成績不見得標青,卻絲毫不影響我的智商和人生。
但,我覺得讀書有幾樣重要的事,是值得我花時間用心去教。
一、要把功課寫好,每天養成溫習的習慣,我覺這是做學生的責任,正如我們一天需要工作八個小時,盡責完成所有工作一樣。而責任感是要從小培養的。這點,我發覺在家比較難實行(在家工作也很難有紀律哈),於是讓他放學後到安親班把功課寫完,並且固定每天一小段時間溫習功課做習題,無論考試沒考試,都過一樣的生活。兩年下來,我發覺當這已經變成生活規律後,阿擇從來就不會說不寫功課,也不會鬧不要溫習,而且考試時輕鬆,不用特別花時間去準備(當然,要求科科100分就另當別論),心態自然平和。
二、學習必須快樂,能夠享受汲取學問的樂趣比考到好成績重要。因此,我從不強調分數,也不會要求他死記內容,而是學會從“沉悶”的教科書中發現知識。每次他在學校學到一樣新東西,回來跟我說,我們就會熱烈討論有關內容,讓他覺得,多好,我又多懂一些了。(最近我們在討論他學到的一句話“活到老學到老”,他始終無法接受我正在學的東西是“寫小說”L)
最後,我覺得讀書識字,終極的目的就是為了能應付閱讀,然後漸漸就可以透過閱讀去獲取知識,成為一個獨立的求知者,如此學習的路才能走得遠。於是,培養閱讀的興趣和習慣成了我最願意花心思做的事。其實,這事不難(比考進精英班容易多了)。首先,要找到適合的書(可以隨年齡漸漸加深),並一直源源不絕的提供足夠的閱讀材料;其次,在日常生活中騰出固定的閱讀時間(這意味著要放棄一些補習和才藝),定下閱讀的計劃,然後快樂又堅定的持續著,不出半年,一定見效。
我知道我們的教育環境強調的是不一樣的東西,但我已經決定了,要堅持我覺得重要的事。怕我有一天會忘記,或被大環境影響,我要寫下來。
1 則留言:
喜欢阿泽这张相片^_^。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