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基本上是個懶惰的人。小時候媽媽讓我學鋼琴,我因為懶惰練琴,沒學成;唸藝術學院時,老師每個學期要我們自己分配時間,完成一系列作品,我總是拖到最後才來趕,所以成績一直不標青;我的第一份工作是在家教繒畫班,每次教畫時間,我都希望學生有事不能來,就算少賺一點也沒關係;後來我找了一份在中學教書的工作,因為上課時間短,學校假期長,我快樂地教了十年,走的時候最捨不得的,是這種消遙的日子。我連去旅行,都要找那些沒什麼景點,不用到處逛的地方!
隨著年齡的增長,我漸漸會覺得懶惰不好,好像在浪費生命似的,便開始會去留意改善,而我想到可以改變的方法,便是盡量找一些事情做,讓自己閒不下來。
從那時開始,我養成了同一個時間至少做兩件事的習慣—一邊編房角石,一邊教書;一邊照顧孩子,一邊寫作;一邊辦活動,一邊當主編……同時,教會事奉不能停,家務一定要自己做(不捨得出錢呵!),就這樣一衝,衝了十多年。
這些年走過來,我留下了一本記錄學生和我度過的歲月的相簿;寫了五本書;編了四十本書;創辦了房角石雜誌和World Mag青少年宣教刊物;參與設立了三間房角石閱覽室和一間書坊;舉辦了一些文字、宣教和福音活動;固定寫部落格,並且找到了我的一群讀者……還有,阿擇八歲了。
然而,我的天性到底是懶惰的,有時候還是會幻想放縱自己(最近特別想)--不用照顧孩子,不用工作,想睡多久就多久,賴床也不會有罪惡感;該寫的文章、該做的事,不能完成就算了,不用向誰交待;最好每天可以盡情發白日夢;閱讀可以選擇不用耗腦力的書(真懷念那些瘋狂啃小說的日子);可以沒有節制地泡在網上,或窩在沙發看電視、追英超……反正就是能自由做那些我想做,卻未必有意義的事。 而事實上,我是真的可以這樣過日子的。
然而,我選擇了愛惜光陰,抓緊時間,善用時間,做神要我做的事情,因為我一直緊記聖經以弗所書 5:15-17的經文:“你們要謹慎行事,不要像愚昧人,當像智慧人。要愛惜光陰,因為現今的世代邪惡。不要作糊塗人,要明白主的旨意如何。”
像我這種天生的懶人,極有可能就是渾渾噩噩、一事無成,度過一生。但我多麼慶幸有神參與我的生命,是衪“指教我怎樣數算自己的日子,好叫我得著智慧的心。”(詩篇 90:12)
1 則留言:
喜歡你寫的這篇。因為覺得自己也是個懶惰的人....哈!!!但是就因為我們遇到了啟發我們心靈的上帝,所以再怎樣都不會讓自己太蹉跎歲月。感謝你的分享: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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