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二)
“……”恩華靜靜的幫我整理行李,就像過去一年的生活,他總是為我打點一切。
“我留下來好嗎?”我鼓起勇氣問他,聲音裡卻有許多不肯定。
他停了手一會,然後裝著沒聽見,迳直跑進房間,將他那把彈了很多年的吉它拿出來, “送給你。希望不麻煩你帶回去。”
這把吉它其實陪伴我倆度過許多美好的回憶。恩華有極高的音樂天份,雖然沒有正式學過樂理或聲樂,卻能唱出高水平的和音,就連彈吉它、彈鋼琴也是無師自通。他天生音感甚至強過受正式音樂訓練的人。那些日子,在學校,在山上,在貧民窟……常常是恩華彈吉它,我唱歌。
“讓我留下來好嗎?你可以娶我,那我們就可以永遠在一起了。”我再問。“或者等你畢業後,我們可以一起回到你山上老家傳福音……”我緊緊抓住他的手,深怕會失去他。
我何嘗不知道我的要求是多麼不理智,至少在這個階段,他這樣小,書都還沒有唸完,前途一片迷茫,我的要會給他多大的壓力。更何況我們的背景有這樣大的差異,真要在一起,還得克服多少困難呵!他是對的,我只能將他埋在我的記憶裡,將我們共同擁有的感情深深藏在心裡,就像過去一年我們的關係一樣,沒有人會知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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