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oolin開車回Tullamore,需要約兩個半小時。路途中,梓淇駕車,我們談天。

我和梓淇在一起很久了,從談戀愛到結婚,懷孕生下阿擇,快十五年了。我們的婚姻像所有人一樣,會遇到困難,會感情冷淡,會疲於應付生活的瑣碎事物,也會對對方不滿……更多時候,我們會遇上人生的貧境,工作,去教會,娛樂,小孩……我們會問,沒有別的了嗎?然後,會覺得不太滿足現狀。甚至,會懷疑,我還愛他嗎?我可以有其他選擇嗎?

我們的朋友大部份像我們,三十多歲,事業上軌道,有年幼的小孩,一個或者兩個,好幾對卻在這個時候,婚姻亮起紅燈,有外遇,要離婚,尋找新的人生;另有一些,雖然還在一起,但已經對身邊的人沒有了激情,剩下的只是一種習慣性的相守;也有為了孩子,委屈求全,無奈地選擇了一段有缺陷的關係,就這樣過下半生。

我和梓淇沒有認真坐下溝通的習慣,但我們從來不會缺話題,什麼都可以講,卻又好像不講也沒關係。那天,在Tullamore的回程中,我們聊起了他的性格,他淡淡的提到他現在的工作情況,也沒有多說。

那天的零晨五點,神叫醒我,要我為梓淇禱告。我照做了,很熟悉的一種默契,我知道神會聽這個禱告,因為祂和我一起禱告,每次都是這樣。我的禱告極流暢,我知道要禱告什麼。

神啊!我不求梓淇工作一帆風順,我只求他常常有機會發覺自己不足,能迫切求告你,並經歷你垂聽禱告。神啊!我不求我們的婚姻一帆風順,我只求能摸著他的內心世界,知道我該怎樣為他禱告。是的,主,我知道了,你把我賜給他,就是要為他人生預備一個一生為他守望的代禱者。我為自己擁有這尊貴的身份,一個妻子,一個代禱者,向你獻上我的感恩。阿們。

這個禱告,成了我這趟旅程最寶貴的收穫。原本我來愛爾蘭,是陪伴梓淇。神在最後的時候告訴我:夫妻相伴,是用禱告。因為人生中有太多事我們做不來,禱告是讓神做我們不能做的事。

留言

智强寫道…
第一次看到你们时,我才二十岁,当初你们是我的理想夫妻的榜样,不晓得为什么,我一直觉得梓淇很爱你,没什么原因,就是有这样的感觉,现在依然…愿神的爱继续联系你们,爱彼此更深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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