剛到愛爾蘭的那個星期天,我和梓淇參加了在衛理公會的崇拜後,便在街上逛逛,在一個街角無意間又發現另一間教會。我好像那是自己的家似的,很自然的推門走進 去,迎面遇見一個婦女,正扶著一位很老很老的先生下樓梯,我問她:“聚會結束了嗎?”她很遺憾的對我說:“剛結束了。”
其實我也只是問問,並沒有一定要參加。倒是她熱心的地告訴我對面街有一間中文教會,說不定聚會還沒結束,說完便把我拉到門口朝那方向指給我看,後來想想不放心,拉著我的手說:“來,我帶你去好了,免得你找不到。”她走路很快,我只能跟著她後面追,過了一條街,果然有一間中文教會,我還來不及說什麼,她就一推把我推進教會,一邊說:“你先進去,我去告訴你丈夫你在這裡。”說完,又快步的跑去找梓淇了。
我一直記得她。她的熱情。
昨天,榮秀skype我,要我為CFC底樓社區關懷事工寫禱告事項,要刊登在週訊。我寫了,第一個,也是最重要的:“求神預備CFC全体弟兄姐妹的心,能成為一個熱情接待福音朋友的教會,把祝福帶給神賜給我們的群体。”
熱情,是具感染力的,能讓人振奮起來;熱情,是發自內心的,能輕易的感動人;熱情,是充滿魅力,不知不覺地吸引著人。然而,熱情卻是強求不來的,尤其是對福音朋友。熱情,是要神放在我們的心裡。
我曾經對福音朋友沒有絲毫感覺,更別說熱情。但是在太平,當我開始為自己禱告,神垂聽了,現在我不只對他們有感覺,而且有熱情。
我經歷了這巨大的轉變,可以向您見證兩件事,
1能對福音朋友產生熱情的生命好得無比。相比之下,我之前的生命既平凡又遜色!
2你向神求吧!什麼時候你求,什麼時候神就應允你。我保證。因為這原本就是神的心意。
但願,任何人踏進我們的教會,會一直記得我們。記得我們的熱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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