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帝子民的伦理学:重现申命记中的恩典社会 作者:莱特

 



1.    引言

莱特的著作《上帝子民的伦理学:重现申命记中的恩典社会》属于注释丛书,以严谨的学术研究和坚守圣经权威的态度诠释经文,同时又能深入浅出地将深邃的洞见融入现代处境,使读者不只汲取丰富知识,也晓得如何应用在生活中。

申命记重要信息是十诫,是所有律法的基础和原则,从神和子民盟约关系为基础,到子民要守十诫成为万民的楷模,再到如何实践十诫的律例典章。本书作者莱特将申命记三十四章透过不同篇幅串连起来,让读者能掌握十诫整体原则和应用。

本文要针对书中第七章做反思和回应,同时也按作者的设计,将相关篇幅放在一起看,[1] 以反思我是否有遵守十诫的原则?第七章的内容是申命记五章,主要重述十诫;[2] 而十诫基本精神则透过申十二至二十六章的律例体现出来。作者用很长篇幅按照十诫的顺序编排铺陈,帮助现代读者看到那些陌生和奇怪的律例,其实是将十诫精神应用在当时生活的大小事务上,为要向万民活出“爱神”和“爱人”的见证,使万民可以藉神的子民得福。

今天,我们的历史场景更换了,但“十诫”权威不变,作者在每章结尾都举一反三地将“十诫”爱神和爱人的原则应用在今天社会,使申命记不再是远古以色列人的律列典章,也和我们息息相关。

2.    十诫的基础

申命记前几章陈述神忌邪的性情,祂守的是一份专一、委身的关系,自然也要求子民以同样专一和忠诚回应。作者用夫妻关系生动地比喻这分独占的爱,指出若夫妻关系中有一方不忠诚,而另一方却不在乎、也不妒忌,如此漠不在乎的关系并不是爱。

因此,十诫的第一、二诫是关乎神和子民的盟约关系,其基础是神先爱子民、施恩予子民,所以子民只能有一位神,并且不能用任何无生命的“像”来取代或代表这位能做万事的永生神。作者特别提出“神惟一恰当形象,就是按著自己的樣式而創造的神之形象——活著、能思考、工作、说话、呼吸、彼此連結的人類”,这阐述加强了申命记的信息,即神的子民有义务遵守十诫的律例典章,将神的形象诠释在万邦面前。

今天我们和神的关系出问题,正是因为我们没有发现所拥有的一切,其实是神出於爱而施恩给我们的。我们不感谢神,就不会发现祂爱我们,当然也不会回应祂的爱,更别提活出神所要的样式。

申命记神和子民的盟约关系建基於祂主动、委身的爱;神和我的关系同样始於祂先爱我,因此我一切回应都只是——我已有了一位爱我的真神,如今我不再需要其他神,我只需专一和祂交往,并用正确态度回应祂的爱。

作者将申十二至十四章的律例 [3] 对应第一、二诫命。[4] 十二章子民必须彻底摒弃迦南神祗,连敬拜方式和场所都不能一样,并且敬拜须包括怜悯社会的责任;十三章强调要严厉对付使子民背弃神的群体;[5] 十四章则是关於神子民要与迦南人截然不同,从日常生活中学习分别为圣的态度。[6] 这三章的律例都是指示子民如何维系和神的关系。

今天我们也不能用符合世界价值观的方式与神的交往,不能把敬拜神降低到“实用”、“友善”、“讨好”的层次,我们需要明辨和摒弃这些“现代偶像”,单单事奉一位神,并且以祂喜悦的方式敬拜祂。最重要是我们的生命要分别为圣,活出圣洁的生命。[7]

3.    十诫的目的:恢复神的创造

第四诫是守安息日,作者提出创世记的安息日纪念神是造物主;申命记则强调神是救赎主,两者都是要恢复神起初创造的自由、公义和祝福,因此申命记将焦点放在怜悯至今仍然为奴的人。

作者以申十五至十六章对应第四诫。十五章关于豁免债项、释放奴仆,反映安息日慷慨施予的精神;十六章的三个年度节期,是安息日三个主题:休息、记念、关怀穷人。

对於今天的我们,作者引用汉密尔顿说法:“神是无权势之人的支持,教会应当奉神之名承担这角色。”这观点对今天的教会至关重要,因为实在不多教会在崇拜中强调这一点,我们都以为敬拜就是可以“投入敬拜”,領受信息“有得着”,却忽略了安息日的原则是为今天这个贪婪、剥削的社会“提供喘息空间,扶助穷人,让他们有所归属。”

4.      十诫的实践:爱邻舍

申十六18至二十五章各项条例对应第五诫至十诫,关注点放在爱邻舍。其中作者提出较特别的观点,指第五诫孝敬父母是人生要服从的第一种社会权柄,和申十六、十七章审判官、官长、君王等拥有权柄的領袖同一组别。作者也提出司法公义对维护社会的重要性,領袖们需执行神的公义,保证司法公正;十八章祭司和先知是负责教导神话的領袖,他们需要被敬重,也需要服从神的律法。

今天,在家庭、在社会、在教会,这些原则依然十分重要,我们需要执行公义的司法,也需要服从权柄;[8] 执法者则不能殉私,否则社会将大乱。

申十九至二十二章是对应第六诫命——不可杀人。十九章误杀、谋杀、陷害的条例为保护无辜者;二十章说明既使在残酷战争中,也要坚持爱邻舍的规范。二十一、二十二章的各种民事条例所要表达的都是——“不可杀人”不单指夺去人的生命,更是要尊重生命,包括人和动物的生命。

申二十二13-30节对应第七诫命——不可奸淫。神定的条例和古近东的律法不同,是特别注重保护弱势一方的,再次反映神怜悯的性情。

申二十三至二十五最后几章关爱社会条例,可以对应第八至十诫,[9] 焦点放在为贫困和弱势群体制订保护的社会规条,制止人在危难中乘机谋利,遏制剥削和贪婪,目的是回应贫穷问题。在神的律法中不管社会条件或地位如何,每个人都应获得保护和尊重。

5.    结语

《上帝子民的伦理学:重现申命记中的恩典社会》一书清楚阐明原来申命记并不是关于守严格律法规条,而是披露神的慈爱、怜悯和公义性情;神赐下律法的目的是为了引导子民活出满有恩典的群体生活,以此表明他们所敬拜的神。

作者特别提到本书要探讨申命记和宣教的适切性。因此,在万民注视下,我们作为神的子民如何在充斥物质主义、个人主义、享乐主义等偶像崇拜的世界中,活出与众不同、分别为圣的生命素质,是我阅读此书常有的反思。我想,如果今天每个信徒和教会都100% 活出申命记神的性情、心意和作法,爱主所爱的人,做主所喜悦的事,世人虽不一定赞同,却一定能看到神的美好,盼望因此就被吸引归向主。

 

 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[1] 《上帝子民的伦理学:重现申命记中的恩典社会》第十五章至二十九章的内容。

[2] 出埃及记二十1-17

[3] 《上帝子民的伦理学:重现申命记中的恩典社会》十五、十六、十七章。

[4] 第三诫作者解释字面意思是“不可举起耶和华你神的名到失去价值”和敬拜有关,因此也与和神的关系息息相关。但在对应实践的经文中,作者没有多著墨第三诫命和神的关系,只强調第一、二诫命。

[5] 156-163页,假先知、家人亲属、整个社会。

[6] 164-169页,透过殓葬、饮食禁律、什一奉献表示以色列是独特民族。

[7] 165,申命记时代是透过饮食和风俗表明分别出来委身於雅巍

[8] 189页,作者认为孝敬父母的诫命是学习顺服权柄的开始。

[9] 这部分作者没有界定得太明确对应的十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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