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篇文章我想了很久,要不要寫?寫了要不要發表?我知道閱讀這個部落格的,有很多是熟悉我的人,也有我的家人,我猶豫,要不要有所保留?
後來,我決定了,既然是記錄我生命的片段,那這一段太重要了,應該要寫。
我是一個養女。這件事曾經糾結著我大半個青春期,殘存在心中,影響著我人生許多層面,尤其是自我形象和人際關係。
那一年,我才十一歲,小學五年級。我已經不記得是怎樣知道這件事的,只記得是無預警地,我的世界在一剎那驟然變色。我內心的衝擊,以一種無從想像的傷感,漫然侵入,掀動五內,一發不可收拾,只覺得天大地大,我沒有家人,我是一個人。孤單。
從此,我在情感上疏遠我的家人。我從來沒有生氣我的養父母,也沒有怨我的親生父母。我只是,不懂要怎樣親近他們。
就這樣,我一個人,度過了我的青春期。
談戀愛時,我長久壓抑的感情瞬即爆發,他成了我全部感情的出口,被逼承受我許多不合理的要求,經常要應討我因為多年的失落,而產生的莫明奇妙情緒反應。我們的戀愛談得沉重又無助;有了小孩,我發覺自己不懂得愛他,因為親子關係在我的生命中,是空白的一頁。
我的生命有一部份,是殘缺的。隱形的殘缺。
我是在生下阿擇之後,走頭無路之下,向神禱告。禱告了很多年,神終於垂聽了。奇蹟發生!神先後醫治了我與阿擇和梓淇的關係。這段人生,容我遲些再分享。
今天,我要寫的,是我與父母的關係。
對於這段關係,我是極度無助的。我不知道如何修補已經破裂的關係,因為我根本不知道破口在哪兒?我沒有怨氣,沒有要求,沒有衝突,沒有期待……只是那種距離、生疏,那種有一道高牆,怎麼樣也跨不過去的感覺,那麼久了,我早已不曉得要如何期待牆上會出現一扉門。
一直到我再次說服自己:“禱告試試吧!說不定行呢?”這次,神沒有讓我等太久。
一個晚上,我媽媽向我囉嗦了幾句,我不耐煩,頂了嘴,就在剎那間,我內心湧起一股很深的內疚,當我望著她走上樓梯的背影,心中清楚響起一個聲音:“這是我的媽媽,我不應該頂嘴,我應該愛她。”就從那天開始,我愛她。我愛我的媽媽,我不再覺得媽媽是陌生的。
我與爸爸的感情更疏離。然而神既然在我生命中行了一個又一個的神蹟,我開始相信,在神沒有難成的事。我繼續禱告。
不久後,爸媽來太平探訪我們。那段時間,我們住在同一間屋子,每天看著媽媽幸勞的照顧爸爸的起居飲食,他卻彷彿是理所當然的,還諸多投訴。有一天,我忍不住了,明知道不應該,還是衝口而出:“你要會照顧自己啊!不然万一媽媽比你早走一步,你要怎麼辦?”當時氣氛凝重,我的心頭緊繃,這麼重的話,一旦說出來 後,就永遠無法彌補。
我永遠不會忘記爸爸當時顫抖地說:“我會照顧自己的,你不用擔心。”
我忘不了他聲音中的悲傷;忘不了他抽搐的臉;忘不了他過後幾天的沉默。我後悔至今。在我深深的悔意和懊惱中,我明白了一件事:我愛我的爸爸,我一點也不希望他傷心。我心中那道高牆,神奇地消失了。
立峰傳道在上個月母親節的信息中曾提到:“我們對下一代的關注與愛,往往比對上一代的多許多……”我深深認同。
我要感謝神,衪給了我愛,給了我起步,我要從這裡開始學習,做一個稱職的女兒,儘管,我慢了許多許多年。
記父親節前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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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油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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